相关建设部门及项目负责人:
为推进我校整体转型发展改革工作开展,进一步更新教育教学观念,促进课程教学过程与教学内容改革,提高我校课程教学质量与建设水平,经教学部门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决定立项2017年校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项目共6项。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立项项目
序号 | 建设部门 | 课程负责人 | 课程名称 | 项目类别 |
1 |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 朱盛艳 | 创新性思维与方法 | 通识类 |
2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周启忠 | 电子信息与现代科技 | 学科专业类 |
3 | 美艺学院 | 杨剑涛 | 旅游产品开发与设计 | 学科专业类 |
4 | 文学与新闻传媒学院 | 谢美英 |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田野考察 | 学科专业类 |
5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白如彬 | 企业战略管理 | 学科专业类 |
6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侯冬梅 | 创业策划与实践 | 通识类 |
二、 工作要求
1.校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项目管理按照《宜宾学院应用型示范课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2.各项目课程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落实各项建设内容,确保项目建设达到预期效果,充分发挥项目引领与示范作用。
3.各项目建设部门应严格监督项目建设进展与建设质量,协调开展项目建设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及时宣传、展示项目建设成果,推进项目建设成果应用。
4.学校将建立应用型示范课程网络专栏,供我校师生学习交流及管理监督。课程网站建设初期应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建设进度安排、预期成效等材料;建设中期应提供课程全程授课录像且及时更新,丰富项目建设进展、工作动态及建设成效;建设末期应展示项目建设成果、示范效应、成果应用、建设工作总结等。
5.对批准立项建设的课程,在建设期内每学年必须实际开课一次,且每门课程的每章至少安排一次体现应用性能力培养的教学活动,课程负责人应于学期开学第二周之前将本学期本课程应用性教学的日程安排上传至课程建设网站。学校将适时组织专家随堂听课评价。
6.校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项目建设周期 3 年。对2017 年度各立项项目,学校将于 2019 年上半年组织项目中期检查工作,于 2020 年底组织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教务处
2017年6月7日